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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柯桥区、诸暨市严肃查处村级组织换届中破坏选举行为情况的通报

2017-02-14 绍兴组工

严厉查处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,是村和社区换届工作的重点工作。各地坚持从早从严从快查处,从一开始就形成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的高压态势,坚持“露头就打”,发现一起、严查一起、通报一起,毫不手软,绝不姑息,切实维护选举秩序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开展以来,我市已查处4起破坏选举案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。


一、柯桥区漓渚镇漓渚村邵某破坏选举秩序案

2月10日至11日,在漓渚镇漓渚村村民委员会换届自荐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,该村自荐人邵某授意同村村民杨某、张某,在规定时间节点前,未经村选举委员会许可,擅自将署名“村委主任竞选人邵某”的《致村民的特殊信》及邵某的竞选名片分发给诸多村民,以许诺当选后给予村民利益的形式进行拉票。邵某的行为破坏了正常选举秩序,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,违反了各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规定。接到群众举报后,漓渚镇、公安机关与区试点工作组立即采取措施,从严从快予以查处,2月12日对邵某处以行政拘留11天处罚,对杨某、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。


二、柯桥区钱清镇枢里村裘某选前拉票案

1月24日下午,钱清镇枢里村村民裘某私下印制非法竞选宣传单若干份,在村内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共9份,明确表达自己参选村委主任意图,鼓动村民为其投票,扰乱了正常的换届选举秩序。经群众举报,钱清镇党委联合公安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,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,对裘某进行提醒和谈话教育,对张贴和尚未使用宣传单予以清理、没收和销毁。


三、诸暨市次坞镇白马新村周某破坏选举案

2月9日,该市次坞镇白马新村选举委员会有关成员和驻村干部在走访时发现,红马坞自然村村民周某未参加报名自荐,以贴大字报、分发名片形式为自己竞选村主任拉票。当日,市镇两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抽调人员进行专门调查。周某的行为严重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,根据有关规定,2月10日,该市公安局对周某依法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。


四、诸暨市应店街镇诸阳村应某破坏选举案

1月26日,该市应店街镇工作人员在走访摸排时了解到,1月中下旬,该镇诸阳村村民应某将自己购买的400多只保温杯(每只29元,印有“诸几市应店街镇诸阳村应某某赠”字样)交给同村三名村民,要求将杯子分发给诸煌、羊角两个自然村农户,并于1月19日后实际开始发放。对此,应店街镇党委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专门调查。经查实,应某某有参选村委会成员意向,以当选应店街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为由,安排人员分发赠送保温杯给村内农户,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。根据有关规定, 2月8日,该市公安局对应某作出治安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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